鲁广锦:中国式现代化为新疆人权事业发展开辟广阔前景
发布时间: 2024-01-11 浏览次数: 10
 编者按
 
  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伟大梦想,也是包括新疆各族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长期追求、不懈奋斗的共同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大力发展新疆各项事业,切实保障各族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新疆人权事业不断得到新的发展和进步。2023年12月2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举办的“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新疆人权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理论研讨会暨故事分享会上,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鲁广锦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以下为讲话全文。

中国式现代化为新疆人权事业发展开辟广阔前景
 
鲁广锦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

  现代化是近代以来的世界性潮流,代表着人类文明进步方向。人是现代化的中心,现代化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关于人的更好发展和更加全面发展的问题。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和标志,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文明的基本精神,自然也是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展新疆人权事业,我们应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坚持当代中国人权观,坚持从新疆发展的实际出发,不断提高新疆人权事业的保障水平、发展水平。
 
  一是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是中国式现代化人权观的核心要义。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努力使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中国式现代化特别强调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强调发展人权事业要从国情和人民实际需要出发。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国人权状况好不好,关键看本国人民利益是否得到维护,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这是检验一国人权状况的最重要标准。”
 
  二是坚持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努力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提出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权观上的一大创新,既符合人权文明的发展规律,又契合中国人权的发展实际。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巨大规模的现代化,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发展中国人权事业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中国式现代化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牢牢抓住经济发展“牛鼻子”不放松,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解决以发展推动发展权实现这一关键问题,走出了一条“发展型人权进路”。
 
  三是加强人权法治建设,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法治是人权的最有效保障。在人权中,公民权利是指一国公民在该国宪法、法律上所拥有的为政府所保障的权利。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基本人权。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将人民权利得到切实有效保障作为法治政府的衡量标准和最终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协调增进各项人权全面发展,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当代中国人权是一个权利谱系,既包括生存权发展权,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又包括公民权利政治权利,还包括和平权、环境权等。中国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同时又在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各项人权协调发展、全面发展,保障公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保障公民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各方面权利,为不断实现更加充分的人权创造条件。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促进物的全面丰富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不断向着“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目标迈进。
 
  五是注重人权文化建设,提升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我们努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场合广泛开展人权宣传和知识普及,营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人权知识教育,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不断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人员,如公安、法院、检察、民政等部门人员的人权知识培训。加强高校人权研究基地建设、人权学科建设和人权学术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话语体系。有效开展涉新疆人权舆论斗争,积极主动发声,提升新疆人权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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