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女权益保障的成就”边会举行
发布时间: 2022-03-25 浏览次数: 92

2022-03-24 23:22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9届会议“新疆妇女权益保障的成就”边会3月24日在西安举行。会议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承办,来自国内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多位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新疆妇女事业发展的实践经验与显著成就、新疆妇女的权益保障和人权发展等主题展开深入研讨。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教授主持会议。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作会议致辞,对中国人权研究会长期以来对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给予的指导和信任,以及各位专家学者对本次会议的参与和支持表示感谢。并向与会各方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的校史和优良传统,以及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在推进西北地区人权事业发展,深入人权理论研究、加强人权教育培训、践行人权实践保护、提供人权咨询服务、参与人权国际交流方面所作出的重要贡献。针对本次会议的主题,范九利校长指出,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不断丰富和发展治疆方略,高度重视妇女工作,着力解决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妇女事业稳步发展。新疆妇女群体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新疆妇女权益保障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新成就。

新疆大学副校长祖力亚提·司马义教授认为,妇女发展是人类解放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历史发展进步的重要意涵。多年来,新疆不断推进妇女事业稳步发展,促使各民族妇女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妇女地位显著提高、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健康权益全面保障、受教育权益有力促进。然而,美西方反华势力却一度诬称“新疆侵犯少数民族妇女权益”,并以此为由指摘中国新疆人权状况,谋求构建其“以疆制华”战略。祖力亚提教授以在伊犁、塔城、和田、喀什、阿克苏等多个地区实地调研为例,展示了各民族妇女在多个领域发挥的关键作用,和各民族妇女得到的全面保障。毫无疑问,各民族妇女在各领域展现的巾帼风采是对美西方反华势力最为有力的事实回击,更是对新疆人权事业得到充分发展的事实呈现。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郑亮教授认为,在党和国家确立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背景下,新疆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多部妇女权益保障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保障了新疆少数民族妇女的自由权和平等权。   

新疆大学商学院院长顾光海教授指出,近年来,新疆以文旅融合发展助推各族妇女就业增收。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抓好少数民族就业,尤其是少数民族妇女群体的创业就业扶持,不断培育妇女特色产业,让各族妇女走上就业增收致富之路。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徐爽副教授认为,受教育权让新时代新疆女性“上前一步”。新疆女性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素质能力持续提高,获得了更具优势的竞争力,也更有机会参与公共事务,成为社会中更为活跃而健康的力量。新疆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讲师丹娜·巴吾尔江结合自身作为一名新疆少数民族女性博士的受教育经历,进一步分析了新疆少数民族女性受教育权益保障的外部环境、政策落实与切身感受。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周力副教授认为,西方国家所构设的新疆妇女没有选择、没有休息、限制流动、条件恶劣等描述在这些现实面前是难以立足的。新疆在促进和保护妇女劳动、就业权利方面所做的大量实际工作,既符合国际公约精神,也符合新疆发展现实,充分调动起了广大妇女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彰显了妇女的价值和尊严。

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国家安全学院)讲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人员胡曼认为,新疆文化权利的保障立足新疆妇女权益保障的具体实际,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探索“非遗+扶贫”的新模式,通过设立刺绣、地毯编制、服饰制作、绘画、乐器演奏等扶贫就业工坊,带动和吸收当地妇女的就业和增收。新疆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妇女的受教育水平,保障妇女平等的发展权利。中国的文化权利保障实践始终秉持着以人为本的人权保护理念,强调通过共同的发展、现代化来拓展个体和群体的文化选择和文化自由,不断推动各民族间的互相交流、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和欣赏,提升对文化权利的保障水平。

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彭无情教授认为,新疆结合时代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全方位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各族妇女在各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地位、家庭地位显著提升,是建设新时代新疆的重要力量。


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祖菲娅·吐尔地副教授指出,中国政府从政策、设施和服务等多方面有效保障了新疆女性的体育参与权。以本届冬奥会火炬手迪妮格尔·衣拉木江为代表的新疆女性运动员的故事,真实反映了新疆女性在体育参与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有力反击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对新疆女性权益保障事业的构陷与质疑。


新疆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讲师丹娜·巴吾尔江指出,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对新疆教育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新疆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占比不断上升,并且女性受到高等教育的人数略高于男性。这些数据直观反映了新疆在发展教育平等方面作出的努力,粉碎了西方对中国实施“种族压迫”的无端指控。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张鑫怡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妇女健康事业取得了卓越成就。新疆基础医疗设施供给逐步完善,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群众看病就医的便利性、公平性明显提高;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能力显著提升;打造“互联网+”新型医疗服务模式,“组团式”医疗援疆,让新疆基层百姓享受到高水平医疗技术;充分保障新疆妇女的生育权,各族群众是否采取避孕措施、采取何种方式避孕,均由个人自主自愿决定,孕产妇死亡率等各项健康指标明显提高,妇女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新疆历史与发展研究室副主任孙嫱副研究员认为,在城市化带来人口大流动的时代背景下,尽管传统性别观念依然影响着流动维吾尔族妇女的日常生活,但迁入地新的生计模式、居住空间、社会环境,特别是当地政府和基层社区的全面引导,使她们不断实现自我成长,开始获得独立的经济收入、平等的家庭地位,同时在参与社区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出自身的独特作用,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这些从一个侧面体现出大流动大融居新时代,少数民族妇女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男女平等、尊重女性个体全面发展的观念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共识的事实。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付玉明教授认为,恐怖主义是现代社会的政治瘟疫,和平世界的重大威胁。在无差别袭击平民的暴恐犯罪中,女性群体往往是直接受害者。值得关注的是,在近些年的暴恐犯罪中频繁出现了女性加害者的身影,诸如车臣“黑寡妇”、巴勒斯坦“玫瑰军”等等。女性是智慧、优雅和美的象征,寄托了人类对未来命运的美好期待。将女性引入恐怖活动中,无疑是对女性权益的重大侵害和人道主义的巨大灾难。有鉴于此,中国政府尤其是新疆地区一直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妇女保障体制,政治上保障女性的平等权、自由权和受教育权;经济上推动“平权运动”,破除“女性贫困化”怪圈,保障女性的经济自主;增加女性受教育机会、提升其文化水平,进而从思想上免受恐怖主义流毒的影响。

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国家安全学院)讲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乔巴生指出,宗教极端主义组织打着宗教的旗号,但完全违背宗教教义,严重侵害妇女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婚姻自由权、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中国政府依法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既是对联合国安理会有相关决议的响应,也是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同时,中国政府着力解决制约新疆妇女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常安教授总结会议并指出,妇女权益的保障是人权发展水平的重要标识。本次会议中,来自疆内外、不同民族的学者从各个视角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妇女权益保障几十年的历程进行了深入、充分、全面的讨论。妇女权益保护,在我国、包括我国新疆,一直是一种主动积极的保护;新疆妇女权益保障水平的不断提升,是新疆人权事业得到充分发展的重要体现。新疆妇女权益保障是一种全方位、整体性的保障,如对于妇女文化权益的保护,促进了妇女的劳动权保护、经济权保护。以发展促人权,这一中国人权保护的经验,在新疆妇女权益保护方面,得到了非常典型的体现。对于妇女受教育权的保障,离不开新疆这么多年来对教育尤其是南疆地区教育的投入;新疆近年来,科研、信息水平的提升,尤其是“互联网+”新型医疗服务模式,进一步助力了新疆妇女健康权的保障。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需要注意加强对一些新兴权利的研究,加强对于新的经济社会条件下新的权利保障特点的研究。最后,必须要指出的是,宗教极端主义干涉妇女宗教信仰自由、干预妇女的文化权利享有、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侵害妇女的健康权、阻碍妇女的受教育权行使;新疆推进的去极端化,恰恰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妇女群体免受宗教极端主义的侵害,是对新疆妇女权益的真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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