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人权保障不仅做得好,而且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一是保障所有人的人权。确保全体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等,一律无差别地享有人权保障。二是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各民族无论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水平高低,在人权保障上一律平等。三是优先保障生存权、发展权。国家采取特殊支持政策,让各族群众享有公平的发展机会、共享发展成果。56个民族同步摆脱贫困、实现小康,就是最好的诠释。